突尼斯國家通訊社14日援引瑞士媒體的報道稱,突尼斯前總統(tǒng)本·阿里及其親信在瑞士的被凍結資產將于2021年1月到期。這筆非法資產將如何處置,有待雙方進一步商討。
根據突尼斯媒體的報道,瑞士政府日前在一份聲明中說,2011年初突尼斯爆發(fā)阿拉伯之春后,瑞士政府隨即下令對被推翻突尼斯總統(tǒng)本·阿里及其親信在瑞士的資產實施凍結,總額約6000萬瑞士法郎(約合6700萬美元)。
報道稱,根據瑞士“外國特殊政治人物非法資產凍結與歸還法案”的規(guī)定,凍結外國資產的最長期限為10年。如果相關國家愿意在司法互助框架內進行合作,凍結期限可以再次延長。如果希望歸還被凍結的資產,突尼斯必須對相關人員做出“最終的和可執(zhí)行的判決”,下令沒收其在瑞士的資產,并說明這些資產與當事人刑事犯罪之間的聯系。
瑞士政府在聲明中表示,如果突尼斯希望收回被凍結的資產,應加快相關司法程序。
本·阿里于1987年11月7日出任突尼斯總統(tǒng),此后先后四次連選連任。在2011年1月爆發(fā)的“阿拉伯之春”中被迫下臺,與家人一起出逃沙特。2011年至2012年間,突尼斯法院曾以貪污公款及謀殺罪名,先后判處本·阿里35年監(jiān)禁與終身監(jiān)禁,并處罰款6560萬美元。本·阿里于2019年9月在沙特去世,終年83歲。(總臺記者 劉素云)
關鍵詞: 突尼斯前總統(tǒng) 凍結資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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