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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明星帶貨為什么會被投訴?商家怎么了?
    2020-12-16 08:31:33 來源:搜狐娛樂 編輯:

    據財經雜志報道,11月16日,“雙十一”之后的第五天。來自廣東的胡浩來到位于西湖區(qū)轉塘鳳凰創(chuàng)意大廈的杭州天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。走進會議室的時候,來自江蘇的娜娜和來自山西的小龍,帶著各自的合作伙伴,已經在這里坐了一個上午。

    這三組商家均是11月8日晚楊坤在抖音直播的供貨商。這是楊坤“32場直播”中的一場。在擔任《中國好聲音》導師時,楊坤經常把“我今年有32場演唱會,你來做嘉賓”掛在嘴邊,邀請學員加入自己的戰(zhàn)隊。

    為了當上楊坤的帶貨“嘉賓”,胡浩、娜娜和小龍每個人都交了至少10萬元的坑位費。他們沒想到的是,滿心期待的直播帶來的并不是銷售奇跡,而是“翻車現場”。面對銷量慘淡的事實,他們無法像楊坤歌里唱得那樣“我無所謂,原諒這世界所有的不對”。

    “知道明星公布的帶貨量會有水分,想著擠擠水也還是能賺到,只是沒想到全是水分。”一位商家心酸地說。他們夢想著找到致富之道,最終卻走上了維權之路。

    楊坤在抖音帶貨的視頻截圖。圖片由商家提供。

    商家:坑位費真的是“大坑”

    “當時我們給的坑位費是13.5萬元,另外還要給銷售額的20%作為傭金。結果我們的銷售額才3萬多塊錢。”來自江蘇的娜娜先訴起了苦。

    坑位費指的是商家請主播帶貨一次性支付的服務費,以占據直播中的一個“坑”??游毁M與銷售額沒有直接關聯。有些帶貨主播不收坑位費,而是按照一個固定比例從當天產品銷售額中提成。根據娜娜的說法,楊坤的這場直播,是采用了“坑位費+提成”的模式。

    娜娜請楊坤在直播間賣一款單價189元的羽絨服,要賣出3500單才能讓這場直播回本,結果只賣出180單。胡浩和娜娜的情況類似,交了10萬元坑位費,請楊坤在直播間推銷一款時尚芭莎的面膜,直播間價格每盒99元,最終銷售額僅1.8萬元,其中有3588元退款。這與他預計的“二三十萬元”有天壤之別。

    時尚芭莎面膜在楊坤直播間的銷售情況。圖片由商家提供。

    賣阿膠糕的小龍描述的情況更加“驚悚”。他花了12萬元的坑位費,當晚銷售額高達120萬元左右,但是在其后兩天內,產生的退款高達110多萬元,留下來的銷售額只有4萬元。

    “刷單!”看到100多萬元在短時間內一進一出、來自天南海北的消費者如此行動一致,小龍心中便有了判斷。“正常的消費者最多買兩單,而這些人一口氣下單十幾單,還不領優(yōu)惠券。”

    小龍還說,自己抓住了其中的“刷手”。他還有一段電話錄音,電話那頭的人承認自己是刷手,買了十幾單又退掉。只是,如果要拿這段錄音當做維權證據,小龍也不知道該如何證明那人到底是誰,說的又是不是真話。

    出現大面積退單后,小龍一時間反應不過來,等他反應過來,很快就取消了自動退單政策,摁住了最后的一些單子。“有一個要退單的買家,給我發(fā)了一個紅包,說把刷單賺的都給我,讓我退單,否則他就賠錢了。”

    這三組商家都是看了楊坤前幾場直播的漂亮數據才決定簽約的,沒想到真實數據會如此慘淡。

    根據第三方平臺紅人點集的數據,楊坤9月24日的直播帶貨總額達3000萬元,10月30日帶貨總額有2382萬。商家們算盤著,一場直播有三四十個商品,3000萬元的銷售額平均分到每個商品大概是100萬元,最不濟賣幾十萬元,利潤翻番也在一夜之間。

    “這家公司的人給我們發(fā)的楊坤帶貨的數據,其實都是假數據,誘導我們和他們簽約。如果知道銷量這么差,我們肯定不會給他這么高的坑位費對不對?商家又不傻。”

    MCN機構:我們也虧了

    在會議室等了一會兒,杭州天映的一名駱姓運營總監(jiān)走了進來:“我能證明的是我們沒刷單,但也無法去證實到底誰刷單。我問他們(楊坤團隊),他們也說沒有(刷單)。”她說。

    “直播當天我是在現場的,你們的(商品)排序當時我?guī)湍銈冋{的。我可以拍胸脯給你們保證,我現場都不知道(刷單)。如果我知道是假的(銷量),會給他300多萬嗎?”

    上述三個商家并非直接與楊坤團隊洽談合作,而是與中間的MCN機構簽約。根據胡浩提供的合同,與他簽約的乙方是浙江天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。該公司注冊在浙江省衢州市,而合同上的聯系地址為杭州的鳳凰創(chuàng)意大廈。

    浙江天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前臺。

    該公司前臺掛著“麒騰直播品牌”六個大字。根據天眼查信息,“麒騰”是杭州天映母公司杭州麒騰網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字。杭州麒騰旗下擁有杭州天映、深圳播播看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等一共5家子公司。

    駱總監(jiān)表示,楊坤一場直播一共帶40件商品,其中10件是楊坤團隊自己招商,另外30件商品的坑位杭州天映花了338萬購買。相當于杭州天映批發(fā)了楊坤直播的坑位,再零售給天南海北的各個商家。駱給在場的商家看了手機中與楊坤團隊的部分合同,但沒有展示合同首尾。

    她繼而表示,“如果你們愿意私下解決,我們可以給補播就補播。”

    三個商家對于“補播”都沒有興趣,只要求退款。小龍的伙伴志波表示,補播是在抖音的“新華網”賬號上進行,沒有楊坤帶貨。“就算讓楊坤補播,也沒有銷量。”他已經對楊坤失去了信心。

    商家提出,既然杭州天映沒有刷單,那么也是“受害者”,要求杭州天映派人與商家一起赴北京找楊坤團隊談判。這一提議被駱總監(jiān)否決。“我們是做這個行業(yè)的,不是像你們只是做一票。在這個行業(yè)里面,我們就是機構。(如果帶商家過去鬧,)以后在這個圈子就別混了。”

    “明星你不能得罪,但是商家的韭菜你可以一輪一輪地割?”胡浩質問。

    “我不想得罪你們,還是希望能夠跟大家長期合作。”駱總監(jiān)回答。對于商家想要打官司的想法,她對商家說:“希望你們能給我們發(fā)律師函,因為我們需要你們的律師函才能真的跟他們(楊坤團隊)打,要不然我們沒打頭。我也只能交給法務團隊去處理??此麄兡沁吥懿荒芙o我們錢,只要他們能給,我百分百退給你們。”

    說罷,她把杭州天映的一名吳姓負責人叫進了會議室。聽說商家提出要去北京找楊坤,這位負責人張口就說:“去北京,好。去北京我們拉橫幅。”頓了頓,他說:“我們現在都聯系不到他們,他們去三亞了。”

    這位吳姓負責人表示,杭州天映沒有必要做假數據去包裝明星,“第一,楊坤不是我的;我只是買了他一場直播而已,沒有買32場。我還沒確定要買下一場的時候,我還去花錢(刷單),還要讓你們找麻煩?”

    “我承認我們在明星的數據盡調方面不完善,因為我們很多時候都做明星首秀,之前沒有數據可以參考,比較少合作這種已經開播的明星。”駱總監(jiān)也補充道:“我們也是虧的。剛剛你們看到的300多萬是給楊坤那邊的錢,我們公司還出了很多費用,當天追加了20萬元的流量費,我剛才才知道這事。”

    楊坤經紀人:我們不知道

    11月17日,杭州天映所說“聯系不上”的楊坤團隊經紀人楊宇,接聽了《財經》記者的電話。楊宇竭力澄清,“刷單的事我真不知道,一點都不知道這個事”。據楊宇稱,楊坤還不知曉商家維權的事。

    “商品我們會審核一下,商家應該都是跟主辦方(MCN機構)簽的合同。”楊宇說,他并沒有直接接觸過杭州天映,而楊坤團隊的合作方也不只一家公司,在杭州、深圳等地都有。

    楊宇表示,他的聯系方式在抖音公開,來電洽談事務眾多,沒有時間去審核所有前來洽談的商家,所以把與商家對接的事交給MCN機構,也就是楊坤團隊的合作方。當合作方把商品從上百件篩選到幾十件之后,楊坤團隊再加入,審查產品是不是虛假宣傳等問題。

    然而在胡浩提供的一個微信聊天截圖中,楊宇與一眾商家已經就直播帶貨的結果有過交涉。直播結束后,楊宇和商家在同一個微信群,小龍說:既然不理不睬,咱就曝光。”楊宇回復:“你們說的這些事情,我一點都不知曉,至于你們有什么訴求,可以去法院起訴和你們簽合同的公司。”

    上為小龍和楊宇的聊天記錄;小圖疑似有商家收到退款后退出維權群。

    “說實話,我們是也有賣得一般的,但是也有賣得特別好的,一款產品銷量就三四百萬元。我們也沒答應主辦方必須賣多少。我們只是保證直播的氛圍和互動的感覺,實際就和在舞臺上演出是一個道理。”楊宇說。“有一些商家期望值過高,一沒達到他的要求,他可能就會跟MCN機構有一些矛盾,但是完全跟我們沒有關系。”

    對于楊坤的帶貨能力,楊宇委婉地表示,“他這個人比較樸實一些,覺得這東西好,他是比別人直接一些,覺得這個東西不好,可能就會直接說出自己的感受。”

    楊坤規(guī)劃的32場直播,還有大半沒有完成。楊宇表示,接下來會跟公司和直播主辦方溝通此事,如果要是還有商家表達強烈不滿,而主辦方又“控制不住”,影響到楊坤的整體狀況,“這種事情(直播帶貨)我們可能就不做了”。因為音樂才是楊坤的主業(yè),直播帶貨只不過是副業(yè)。

    商家們也商量過去法院起訴,但最終還是沒有付諸行動。這一方面是因為訴諸法律的時間較長,等待數月未必有結果,更重要的是,多數商家的合同里沒有白紙黑字寫明對銷量的保障,MCN機構并沒有違約。

    11月16日當天與杭州天映談判的三個商家中,只有小龍的合同里有“保本條款”:直播的銷售額必須達到“坑位費”的額度,即12萬元。志波說,簽約那天已經耗到凌晨1點多,杭州天映臨時把坑位費從10萬元漲至12萬元,他隨口說了一句“保個本吧”,對方就同意了。

    按照這個約定,杭州天映會繼續(xù)安排補播,直到讓小龍賣出12萬元的貨。“但是就算賣了12萬元,也還是虧,因為銷售額20%的提成還是要給楊坤。”志波說。

    都是數據的錯

    與杭州天映協商仍然無果,當日,三個商家決定去杭州天映的屬地派出所——杭州轉塘派出所報案。

    民警聽完商家的敘述后表示,即便有證據表明楊坤直播靠刷單來沖量,也只能說是“以次充好”,不算“詐騙”,只能算民事糾紛,因此建議走法律途徑,警方不予立案。不過有民警透露,此前已經接到針對杭州天映的報案,牽涉與明星鐘麗緹的合作。

    看著報案人茫然無措、甚至不知該不該訴諸法律,一名崔姓警察出于好意,隨即電話咨詢了一位專門辦理民事糾紛案件的律師。聽聞事件經過,該律師表示,初步判斷此事屬于民事糾紛。“刷單涉嫌刑事犯罪或民事欺詐。但是很難認定為刑事詐騙,除非受害人特別多,事件影響非常廣泛。否則個人去打官司,刷手不認賬,取證不了,直接起訴是很難打贏的。就算刷手先認了,但能不能法庭作證,也是個問題。”

    抖音方面就此事回復《財經》記者稱,平臺對相關情況并不知情,目前正在對信息進行核查,若相關情況屬實,將會依照平臺規(guī)則進行嚴格處置。

    抖音表示,刷單問題是電商行業(yè)用戶投訴的重災區(qū),也是各平臺的防治重點。抖音平臺堅持將用戶體驗,消費者權益保障置于第一位,對刷單的惡劣行為零容忍。平臺推行體系化規(guī)則規(guī)范及處理措施,規(guī)范直播帶貨秩序,違規(guī)行為一經發(fā)現,絕不姑息。同時,平臺積極教育引導商家達人合規(guī)經營,為消費者營造放心消費環(huán)境。

    然而刷單的問題并非個案。11月20日,中國消費者協會發(fā)布“雙11”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,點名批評淘寶帶貨一哥李佳琦直播間存在“買完不讓換”的問題,以及網紅脫口秀演員李雪琴和主持人汪涵的直播間出現刷單現象。

    此前,騰訊《深網》報道,李雪琴的“雙十一”直播中,311萬的觀眾中,只有不到11萬是真實存在的,其他觀眾人數都是花錢刷量,而評論區(qū)與李雪琴親切互動的“粉絲”的評論,絕大部分也是“機器人”。

    11月21日晚,李雪琴在直播中回應,“那場直播我就是作為嘉賓去的,我的工作就是和嘉賓互動和網友互動,活躍一下現場的氣氛,我和我的團隊是不參與任何直播間的數據運營的,所有數據上的操作,我們也不知道,主辦方也根本不會告訴我們。”她同時表示,意識到自己也有責任,以后會更加謹慎選擇合作對象。

    實際上,刷單、造假、注水在直播行業(yè)已經成為“灰色標配”,行業(yè)中的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各自心照不宣。

    報案未果,胡浩、娜娜和小龍一行人怏怏走出派出所。他們開始回想是什么讓他們草率地遠程簽約敲定直播帶貨的坑位。

    “都是因為數據。”

    “輕信了抖查查、紅人點集數據,看到銷量這么好就信了。”

    “因為貪心,想走捷徑。”

    “我們想清庫存,可能有點著急,判斷失誤了。”

    “不找直播帶貨就沒有流量。”

    從快手和抖音這兩個直播平臺發(fā)家的娜娜說:“小主播越來越強勢,選品嚴格,我們越來越占不到坑了。”

    離開派出所后,小龍和娜娜沒有如期向《財經》記者提供更翔實的刷單和實際銷量的證據。胡浩透露,他們依然在和杭州天映協商補救措施,不愿“魚死網破”。與此同時,另一名商家聯系到《財經》記者。胡浩稱,這名商家是此前維權群的群主,她與楊坤團隊達成和解,但不能公開承認此事,而聯系記者的目的是“以備后用”。

    胡浩沒有接受杭州天映的補播提議,因為“繼續(xù)播,等于給他們提供了新的造假機會”。

    (胡浩、娜娜、小龍、志波均為化名)

    關鍵詞: 明星帶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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